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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收取學生考務費用的標準
根據《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九條 學生應當參加學院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和各種教育教學環節(以下統稱課程)的考核,考核成績記入成績冊,并歸入學籍檔案。第十三條學生所學課程,經考核成績不及格,應當參加補考,且補考后仍不合格者,必須重修。重修方式以隨下一年級相同課程跟班學習及考核(學院不另單獨組織教學與考核)。課程經補考達到合格以上者,一律按及格記入成績檔案。補考分兩次進行,分別為一次補考和二次補考。若個別學生一次補考仍不及格,可以給予二次補考的機會。若兩次補考均不及格,需要重修該課程。
一、考務費用收費標準:
(一)一次補考費用標準: 50元/門。
(二)二次補考費用標準:100元/門。
(三)重修費用標準:按各專業學費及人才培養方案中所修課程門數計算。
二、考務費用主要用途:
(一)為了更好地組織安排考試,其中包括單獨出卷、閱卷、監考等。
(二)為了激勵學生正確面對每次參加的考試,端正考試態度,認真學習,完成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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