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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關于開展評比國家獎助學金活動的通知
各系部:
依據《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國家和自治區各項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內教辦函〔2015〕98號)及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管理辦法》(內教財字〔2007〕49號)、《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內財教字〔2007〕779號)、《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內教辦字〔2008〕68號)、《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內財教字〔2007〕780號)、《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內財教字〔2007〕781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的有關規定,經學院國家獎助學金委員會研究決定,現將評比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通知如下:
一、國家獎學金1名(8000元 , 14級統招生參評,條件:學習成績優異,具有創新精神,在校期間無違紀、無掛科、無欠學費,綜合測評成績排名位于前 10。):
1、各系(護理系除外)擬評1名報到院資助中心(待院長辦公會議確定)
2、報材料時間:2015年10月19日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28名(5000元,13、14級統招生參評,條件:學習成績優異,在校期間無違紀、無掛科、無欠學費):
1、建筑工程系:13級 153 人、14級124人,合計277人×4.8%≈13人
2、經濟管理系:13級114人、14級109人,合計223人×4.8%≈11人
3、汽車工程系:13級 35人、14級39人,合計74人×4.8%≈4
上報材料時間:2013年10月19日
三、國家助學金260名分3300元,3000元,2700元三個等級(13、14、15級統招生參評,條件: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無違紀、可掛兩科以內、無欠學費)
1、建筑工程系:13級153人、14級124人、15級135人,合計412人×25%≈104人(一、三等獎各35名,二等34名)
2、經濟管理系:13級114人、14級109人、15級81人,合計304人×25%≈76人(一、三等獎各26名,二等24名)
3、汽車工程系:14級35人、15級39人,合計74人×25%≈17人(一、三等獎各6名,二等5名)
4、醫學技術系:15級247人,合計247人×25%≈63人(一、二三等獎各21名)
上報材料時間:2013年10月17日
四、 報送各種材料要求
1、評選按照《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獎學金管理規定 》、《內蒙古自治區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規定 》及《內蒙古自治區國家助學金管理規定 》進行評比。
2、各單位嚴格按分配指標評選(助學金含2015級統招學生)。
3、各單位按上報《學生綜合測評總表》,作為評選主要依據。
4、報送材料:(1)國家獎學金預評,國家勵志獎學金預評,國家助學金預評,各項獎助學金名單均公示5天以上,同時報學院資助中心(須A4紙打印,加蓋系公章);(2)民主評選過程的全部經過材料,報學院資助中心(須A4紙打印,加蓋系公章);(3)系部評審國家獎助學金意見,同時報學院資助中心(須A4紙打印,加蓋系公章);(4)《國家獎學金初審名單表》,《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助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報學院資助中心;(5)《國家獎學金申請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或由班級或宿舍學生集體證明是否貧困),報學院資助中心。
5、教務處審核學習成績優異,無掛科現象;財務處審核無拖欠學費現象;學生處審核無違紀現象。
6、報送各種材料交由學院資助中心匯總,提交院長辦公會議確定。
7、各單位(系部)一定按上述時間(10月19日前報國家獎學金材料、10月19日前報勵志獎學金材料、10月17日前報國家助學金材料)并進行嚴格審查,凡是發生漏報、錯報、誤報的單位,后果自負。
以上通知未盡事項請與學院資助中心(學生處)聯系:
電話 5101129 / 內線8188
附:《國家獎學金申請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國家助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
二O一五年十月八日
主題詞: 關于 評比 國家獎助學金 通知
抄 送: 各 系
承 辦: 學生處 共打印5份(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