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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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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 (市) 縣/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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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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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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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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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預申請 |
□已申請 □未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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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前戶籍 |
省/市 (市) 縣/區 鄉/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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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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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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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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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學生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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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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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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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省/市 (市) 縣/區 鄉/鎮 (郵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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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信息 |
高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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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研究生 □大學本科 □大學專科 |
入學年份 |
(4位年份) |
學制 |
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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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貸信息 |
是否首次貸款 |
□是 □否 |
本次申貸學年 |
至 學年 |
本次申貸金額 |
元 |
本次申貸期限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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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貸原因 |
□因病致困 □因災致困 □勞動力少,無穩定收入 □其它(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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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 |
申請人簽字確認: 本人保證上述信息屬實。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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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情況 |
資格審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審查意見:
(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聯系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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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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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應如實、詳盡填寫本表。縣級資助中心應對本表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進行審核。 2.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申請人,請在“高中預申請”欄選擇“已申請”:(1)高三學年獲得國家助學金;(2)戶籍地在本縣區;(3)在本地普通高中就讀的應屆畢業生;(4)有助學貸款申請意愿,且高中老師已將名單錄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系統的學生。除此以外的其他申請人,請選擇“未申請”。 3.首次申請貸款且未通過高中預申請的學生需要進行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審查。具體的審查單位請以各省(市、區)政策為準。本表的資格審查情況欄,由一個部門出具意見并加蓋一枚公章。 4.請申請人妥善保管《借款合同》和助學貸款受理證明,并提請高校老師在當年10月10日前通過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錄入電子回執。 5.貸款審批、資金劃付及貸款償還等情況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看。(學生在線服務系統:www.csls.cdb.com.cn) 6.學生有關借款信息將全部納入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同時,開發銀行將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償債務的權利。 7.如有疑問,歡迎撥打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咨詢熱線95593(咨詢時間為工作日8:00至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