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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及《內蒙古自治區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方案》(內政辦字〔2015〕22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堅持“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提高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為目標,強化大學生創新意識、創業精神和創業能力,構筑“創新創業教育、素質教育、專業教育”三位一體的創新創業教育體系,以適應現代化對人才的需求。
二、工作目標
構建創新創業教育體系。通過實施一系列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逐步推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的高度融合,增強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在創新基礎上的創業能力,幫助大學生轉變就業觀念、培育創業意識、樹立創業信心、掌握創業技能、提高大學生創業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創業教育注重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創業思維、創業技能等綜合素質,引導大學生養成自主、自信、勤奮、堅毅、果敢、誠信等品格,是培養高層次人才的學科之一,學院成立“大學生創業中心”,設立大學生創業辦公室,由專人負責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積極制定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計劃。選擇有豐富教學和實踐經驗的老師作為教學工作“導師”,引導其他教師改變思想觀念,樹立新的教育理念,明確創業教師培訓要求,使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在教師培養的過程中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二)深化課程改革。依托校內實訓基地和實驗場所,開展創業實踐活動,將創業課程融入人才培養方案中,引導學生在學習專業知識的過程中培養創新素質、提升創業能力。
(三)以開展創業培訓課程和組織創業大賽為引領,搭建高校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平臺。
——開辟創新創業基地,設辦公區、會議室、洽談區、文印通訊區等辦公場所。為學生自主創業提供良好的發揮空間。
——設立創業基金10萬元,鼓勵扶持學生創業。
——開展年度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大賽具體時間、參賽細則,由大學生創新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經學生自主申報,創業中心論證,選擇目標明確,具有自主性、創新性和高效益性的優秀項目,給予資金和場地方面的支持。
(四)每月舉行一次創新創業沙龍活動。在學院創業指導中心的指導下每月舉辦一次大學生創新創業沙龍活動,印制創業知識宣傳簡報,邀請有創業經歷的畢業學生回校傳授創業經驗。
(五)學院網站開設創業專欄,將各類創業信息和政策及時公布。
五、組織領導
(一)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領導小組”院長任組長,院長助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任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院學生工作處,學工處處長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學院具有“創業指導師”資格的老師人指導教師。
(二)組織分工
“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活動項目的整體規劃和宏觀指導,審定各類創業項目,確定具體資助和金額,辦公室協調日常管理工作。
所有創新創業項目實行“指導教師負責制”,指導教師應全程跟蹤指導,將學生在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上報給學院創業中心,再由相關業務部門處理。
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