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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內科院畢業生三方協議填寫標準
一、 協議為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學校各執一聯,第四聯用于辦理就業(報到證)手續,同時作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用功監察的依據。
二、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內容無異議并簽字蓋章,學校審核合格后,方可列入就業方案。學校對本協議的履行有監督權力。
三、 乙方在簽此協議時必須核對好甲方的信息,確定自己在該單位就業。
四、 此協議是教育廳發放的,學生每人只有一份,且協議書上的編號是唯一的,復印無效,所以,學生在填寫時,必須準確無誤,字跡清晰、工整,不得涂改。協議書上的每一項內容都要如實、準確填寫。自己寫的單位和蓋得章必須一致。
五、 學生在簽該單位時,一定要明確該單位的性質,只有“國企”和“國家事業單位”才可以直派(直接派遣到該單位),其它單位不可以直派。所以,如果學生簽的單位是國企或國家事業單位,那么在甲方那一模塊里的“報到單位”寫上該單位名稱(學生愿意把報到證派到該單位的情況下,自己想清楚),且“畢業生檔案轉寄詳細地址”寫清楚。若單位接收學生的人事檔案,那么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的章要蓋上(也就是該單位接收你檔案的人力資源部的章),如果單位不接收,不要蓋。若非國企和國家事業單位,那么“報到單位”不要寫,“畢業生檔案轉寄詳細地址“也不要寫。
六、 非國企和國家事業單位,全部派遣到生源地。且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的章要蓋地方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也就是當地人才市場的章。
以上內容為2015年三方協議的填寫標準,各系部在給學生下發協議時,一定要通知學生必須按要求填寫,否則,交回的協議不合格導致錄入不到就業方案,影響到學生的報到證辦理,后果學生自負,謝謝配合!
就業培訓處制
2014-07-08